2017年1月13日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聯合發布豫發改運行[2017]45號文件進一步指出河南省2017年開展電力直接交易的具體事項,明確電力直接交易主體,至此,河南售電市場全面放開。
詳情如下: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河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為了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穩增長調結構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我省電力市場化改革,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根據《河南省電力直接交易規則(試行)》(豫發改價管〔2015〕1521號),結合電力體制改革要求和我省實際,對我省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力直接交易主體
(一)電力用戶
1、電力用戶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要求;
2、省定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兩區”以內,用電電壓等級在10千伏及以上工商業用戶;
3、省定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兩區”以外,用電電壓等級在10千伏及以上,且年用電量在1000萬千瓦時以上工商業用戶;4、電能替代用戶;
5、按照我省《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售電公司市場注冊工作的通知》(豫發改能源〔2017〕7號)注冊完畢后的售電公司。
(二)發電企業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保政策、單機容量12.5萬千瓦級及以上的統調公用火電企業。
2、發電企業直接交易電量限額、相應扣除發電容量具體辦法由省能源局另行下達。
二、交易組織實施
(一)已經市場準入、在交易平臺注冊的電力用戶,可自愿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新增電力用戶(不包括售電公司)的市場準入、平臺注冊,按照原辦法執行。
(二)電力交易相關規定
1、年用電量1億千瓦時及以上工商業用戶可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年用電量1億千瓦時以下工商業用戶需自主選擇一家售電公司購電。
2、售電公司必須取得電力用戶授權后方可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的代理關系須經交易平臺確認后方可生效。
3、售電公司代理的電力用戶,需要經過市場準入審核并在交易平臺注冊。
4、售電公司代理電量規模應滿足資產總額要求。
5、售電公司成立初期暫不開展售電公司之間交易業務。
6、自愿參加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原則上全部電量進入市場,不得隨意退出市場。
(三)雙邊協商交易組織實施。雙邊協商交易雙方在線下通過自主協商,就交易電量、交易價格、交易時段、分月計劃等,形成雙邊交易意向單,在交易申報有效期內提交到交易平臺。交易平臺按雙邊交易意向單中發電企業的降價幅度從大到小順序、節能減排等原則,安全校核后,確認交易。
(四)集中撮合交易組織實施。集中撮合交易分月進行,每月20日前開展。開市期間,各市場主體集中在交易平臺上分別申報交易電量、交易電價、購售電時間段等數據,具體出清算法按照《河南省電力直接交易規則(試行)》(豫發改價管〔2015〕1521號)中規定執行。
(五)因居民采暖和工業供熱原因存在發電量缺口、單機容量在30萬千瓦級及以下的統調公用熱電聯產發電企業,優先組織參與集中撮合交易。
三、相關要求和說明
(一)河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負責組織電力直接交易。
(二) 林豐鋁電、中硅高科電力直接交易仍按原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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